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青人社字〔〕19号)、《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青人社发〔〕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鲁办发〔〕18号)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年平度市卫医院面向社会(含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名,医院6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未在平度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医院工作人员应聘,须经当地县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报考时未要求岗位资格证书的,被聘用后须在聘用起三年内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聘。
(九)应聘人员被聘用后,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在平度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一)校园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根据各医科大学年校园招聘会、双选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具体赴校园招聘行程安排,届时在平度政务网、有关高校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2、应聘人员需现场如实、完整、准确填写《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提交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相关工作经历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招聘单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年3月17日--年3月19日。
2、网上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的办法进行,报名邮箱见《计划表》。应聘人员须通过指定邮箱发送《医院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报到证)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电子版,电子邮件标题格式务必统一为“姓名+学历+xx专业+报考岗位”,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对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考试前24小时向招聘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4、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虚假材料的、经审查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应聘岗位有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应聘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试采取现场直接考核、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具备高级资格,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应聘人员采取现场直接考核方式,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现场直接考核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考核通知,在校园招聘当地参加考核,对通过考核的人员现场签订就业意向书;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在校园招聘当地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要素,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照考试分数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具体事宜详见平度政务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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